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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房违规登记?北海公布3起典型案例!

网约房违规登记?北海公布3起典型案例! 北海阿叔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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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网约房违规登记?罚!

规范网约房治安管理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的关键举措,北海市公安局聚焦行业发展动向,结合营商环境优化实践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等违法行为严肃追责,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警示从业者严守法规、落实责任。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约房治安管理,促进住宿行业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全面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北海市公安局结合全市网约房行业发展现状和优化营商环境实践,聚焦网约房等新兴业态发展动向,全面加强对采用网约经营方式旅馆业户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商家依法进行处罚。


 案例一 


2025年5月21日,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海城区茶亭路某小区一网约房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且未向公安派出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网约房业主娄某的行为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娄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7月23日,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银海区滨江路某小区一网约房经营业主张某未如实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公安机关给予张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8月1日,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某网约房经营业主李某,未如实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于ai生成,与本事件无关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网约房从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实名登记制度,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必须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网约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法条链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公安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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