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
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针对今年第21号台风“麦德姆”(强台风级)造成的灾情,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10月10日10时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自治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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