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政布〔20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及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转载请注明
➤北海阿叔 商业推广联系:bh9584(请备注店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