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4天查处4587起!
严管严控不打烊!
持续拧紧岁末年初交通“安全阀”
“饮酒后还开面包车上路,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不要心存侥幸,出了事故怎么对得起家人?”1月16日晚上22时25分,在铁山港区执勤点,北海公安交管对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驾驶员进行普法教育。


1月15日至1月18日,为切实筑牢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夜查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夜间出行平安。

行动中,北海公安交管紧密围绕城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四大战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结合全市冬季夜间道路通行特点,以餐饮场所、地摊夜市周边、市区重点路段为重点区域,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查纠的结合方式,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闯红灯、噪声扰民、改装车飙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支队领导深入执勤点位,实地督导检查执法工作,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抽调机关单位执法小分队深入各辖区大队开展巡逻管控和定点执勤执法任务。


此外,执勤民警现场面对面向驾乘人员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参与者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走进辖区夜市摊点等涉酒场所开展“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活动,向各涉酒场所负责人及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阐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积极提醒广大群众做到酒后禁驾;加强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劝导教育,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据统计,行动期间,北海公安交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87起,其中酒驾醉驾58起,无证驾驶117起。
案例曝光
现对此次周末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的几起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一
时间:1月16日晚20时许
人员:占某
车辆:桂 E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7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案例二
时间:1月16日23时 许
人员:刘某
车辆:桂EL****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案例三
时间:2026年1月17日0许
人员:许某
车辆:桂 E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5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案例四
时间:1月17日0时许
人员:衣某某
车辆:吉AF****
违法行为: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0 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感到困倦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的观察力显著下降。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导致手眼脚之间的配合发生障碍。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驾驶人手和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施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之一,驾驶人将会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北海公安交管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管控、应罚尽罚、应拘尽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筑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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