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提醒!
禁止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
变型拖拉机是指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技术性能差,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已不符合国家新的安全生产强制标准。为杜绝变型拖拉机带来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一、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是全国的统一行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国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清零。2025年12月31日后,在道路上行驶变型拖拉机属违法行为,请大家知悉并广而告之,自觉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
二、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部门才是拖拉机登记上牌的法定机构
全国农业农村部门已全面停止变型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如有企业宣称销售变型拖拉机并可代办牌证手续,其提供的牌证均属伪造,该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属于违法犯罪。企业以“销售、上牌、年检一条龙服务”为名开展的此类业务,本身即为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经销商存在代办变型拖拉机上牌、年检或保险等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请注意,使用假牌假证同样违法,即使购买了所谓“保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请广大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实宣传,不要为短期利益所惑,以免上当受骗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废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打击
北海市银海区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报废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下列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
(一)变型拖拉机已超过报废年限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拍卖车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二)酒驾醉驾变型拖拉机、超出核定载人数规定载人,都属违法行为。请广大农民朋友珍惜生命,切莫搭乘变型拖拉机出行,既不安全,也不合法。一经发现,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应条款依法查处。
四、用好国家报废补贴政策,尽快办理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手续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实施好广西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桂农厅规〔2025〕7号)文件,后续若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文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自治区鼓励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农机报废补贴业务咨询电话:银海区农机中心:0779-3226355,地址:银海区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207室。
五、请广大农民朋友、变型拖拉机机主及其驾驶人知法、遵法、护法、守法,不得继续使用报废拖拉机,及时将报废拖拉机进行解体报废,避免人财两空。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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