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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双节”期间,北海这些区域禁火!

2026年“双节”期间,北海这些区域禁火! 北海阿叔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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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发布通告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冠头岭森林公园、牛尾岭水库及

银海区、海城区全区林地范围内禁火!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银海区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

森林禁火的通告


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银海区森林禁火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二、禁火区域

冠头岭森林公园、牛尾岭水库及全区林地范围内。



三、禁火要求


(一)在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烤火、玩火、火把照明、 放孔明灯,严禁入山人员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二)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蜂、烧火驱虫、野炊、熏鼠蛇、吸烟及丢烟头。


(三)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坟场烧香、点蜡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焚烧垃圾、烧稻草、烧甘蔗叶、烧草皮土灰积肥、烧木炭及炼山等非生产性用火。


(五)严禁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


(六)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一切行为。


(七)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格防止被监护人进入禁火区用火玩火。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本通告引发森林火灾,责令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上述通告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上报部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机构,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举报电话:2670267(银滩镇)、8506302(福成镇)、3800380(平阳镇)。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海城区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

辖区森林禁火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我区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森林禁火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

二、禁火区域

冠头岭森林公园及海城区所有林地范围内。

三、禁火要求

(一)在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烤火、玩火、火把照明、放孔明灯等行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内。

(二)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蜂、烧火驱虫、野炊、熏鼠蛇、吸烟及丢烟头。

(三)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的坟场烧香、点蜡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焚烧垃圾、烧稻草、烧甘蔗叶、烧草皮土灰积肥、烧木炭及炼山等非生产性用火。

(五)严禁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

(六)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一切行为。

(七)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格防止被监护人进入禁火区用火玩火。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本通告引发森林火灾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令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并处以罚款;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上述通告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上报部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情,当立即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森林防火机构。森林火警电话:12119。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电话:2069011。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 END -


➤内容来源:银海区政府办、魅力银海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海苔|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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