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关于禁止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海上生花•北海银滩跨年音乐节和2026年无人机编队跨年光影秀将于2025年12月31日16:00至2026年1月1日00:30在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四号路以南、罗马广场以西北海银滩国际帆艇码头、银滩潮雕广场周边举办。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对有关时段和空域实行管制,禁止无人飞机等低慢速小型(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风筝、气球等空飘异物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与区域:2025年12月31日16:00至2026年1月1日00:30;以银滩国际帆艇码头(中心坐标:北纬21°24′50.13″,东经109°07′47.51″)为圆心,半径1000米范围内空域,北起北海国际客运港与银滩中路交界处,沿银滩中路向东延伸至银滩中路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南至上述沿线海滩及近海500米水域范围以内上空空域以及银滩潮雕广场周边空域。
附件:禁飞区域示意图
二、禁飞的航空器类型: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风筝、气球、孔明灯等空飘异物。
三、特殊情况的审批: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经空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审核批准后,提前24小时向北海市公安局反恐怖与特巡警支队航空警务管理大队递交材料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警官,19177989966),但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在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在本通告禁飞时间段及地点,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将强化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异物的监控,对违反本通告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违规飞行、妨害空中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场所等紧急措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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