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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你们村?北海拟征收土地15.2007公顷,安置费超1168.5万元!

有没有你们村?北海拟征收土地15.2007公顷,安置费超1168.5万元! 北海阿叔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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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
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合政布〔2024〕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合浦县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合政通〔2019〕74号),经对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乌坭、大屋、西屯村民小组;新圩村民委员会东背、圈水、新一、桃根、汤屋、肖屋村民小组;淡水村民委员会田僚村民小组;英罗村民委员会下低坡、大屋、田头、苏木山、风流墩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0.6595公顷(159.8925亩),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4.5412公顷(68.118亩),共计15.2007公顷(228.0105亩)土地进行清点、登记,拟定了《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范围和征收(收回)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乌坭、大屋、西屯村民小组;新圩村民委员会东背、圈水、新一、桃根、汤屋、肖屋村民小组;淡水村民委员会田僚村民小组;英罗村民委员会下低坡、大屋、田头、苏木山、风流墩村民小组,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面积15.2007公顷(228.0105亩),拟征收(收回)后作为合浦特殊用地

二、征收(收回)土地现状

拟征收(收回)的土地现状为水田、旱地、乔木林地、竹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工业用地。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编号
被征收(收回)
土地单位
土地地类
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分区域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乌坭村民小组
水田
0.1549
70.5


旱地
0.5010
70.5


乔木林地
0.2613
70.5


其他林地
0.3957
70.5


农村道路
0.0416
70.5


坑塘水面
1.7909
70.5


沟渠
0.0145
70.5
2
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大屋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0537
70.5
3
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西屯村民小组
旱地
0.3232
70.5


乔木林地
0.1556
70.5


竹林地
0.1407
70.5


农村道路
0.0108
70.5
4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东背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9874
70.5


其他草地
0.0804
70.5


农村道路
0.0103
70.5
5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圈水村民小组
旱地
0.2452
70.5


乔木林地
0.0005
70.5
6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新一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1555
70.5


农村道路
0.0072
70.5
7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桃根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2716
70.5


农村道路
0.0049
70.5
8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汤屋村民小组
旱地
0.0058
70.5
9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肖屋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5729
70.5
10
山口镇淡水村民委员会田僚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3540
70.5


其他林地
0.0673
70.5


设施农用地
0.0203
70.5
11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下低坡村民小组
水田
0.4332
70.5


乔木林地
0.3719
70.5


竹林地
0.0801
70.5


农村道路
0.0237
70.5
12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大屋村民小组
旱地
0.0173
70.5


乔木林地
0.1667
70.5


竹林地
0.0326
70.5
13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田头村民小组
旱地
0.3322
70.5


乔木林地
0.3062
70.5


其他林地
0.0007
70.5


农村道路
0.0073
70.5
14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苏木山村民小组
水田
0.3015
70.5


旱地
0.6320
70.5


乔木林地
0.1659
70.5


坑塘水面
0.0693
70.5
15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风流墩村民小组
水田
1.0376
70.5


乔木林地
0.0047
70.5


农村道路
0.0150
70.5


坑塘水面
0.0269
70.5


沟渠
0.0075
70.5
16
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
旱地
0.0007
70.5


乔木林地
1.5817
70.5


其他林地
0.0513
70.5


农村道路
0.0451
70.5
17
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2.8624
70.5
合   计

15.2007

注:征地补偿标准按《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办〔2023〕11号)执行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发〔2023〕10号)、《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发〔2020〕22号)、《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规定〉的通知》(合政发〔2019〕2号)、《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林果、苗圃、苗木搬迁移栽补偿标准(暂行)〉的通知》(合政发〔2019〕3号)、《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合政发〔2016〕106号)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辖区征地搬迁园林绿化苗木移植费标准的通知》(北政办〔2014〕100号)的规定执行。

五、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         

被征收(收回)
土地单位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
合  计
(万元)
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乌坭村民小组
222.7732
24.3321
247.1053
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大屋村民小组
3.7859
0.3222
4.1081
山口镇中堂村民委员会西屯村民小组
44.4362
3.7818
48.218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东背村民小组
76.0061
6.4686
82.4747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圈水村民小组
17.3219
1.4742
18.7961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新一村民小组
11.4704
0.9762
12.4466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桃根村民小组
19.4933
1.659
21.1523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汤屋村民小组
0.4089
0.0348
0.4437
山口镇新圩村民委员会肖屋村民小组
40.3895
3.4374
43.8269
山口镇淡水村民委员会田僚村民小组



31.1329
2.6496
33.7825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下低坡村民小组
64.0776
5.4534
69.531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大屋村民小组
15.2704
1.2996
16.57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田头村民小组
45.5713
3.8784
49.4497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苏木山村民小组
82.3935
7.2201
89.6136
山口镇英罗村民委员会风流墩村民小组
76.965
6.6309
83.5959
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
118.3556
10.0728
128.4284
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
201.7992
17.1744
218.9736
合计
1071.6509
96.8655
1168.5164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土地承包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计整改“减存量、遏增量”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3号)及《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发〔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七、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及补偿资金支付方式

请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者及其他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材料到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八、申请听证办法

位于被征收(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如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浦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人:陈绵妃,联系电话:0779-7275881)。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ND -


➤内容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官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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