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索来源
2019年11月20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收到自治区林业局通知,获悉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红树林(以下简称榄根村红树林)遭受严重破坏,出现大面积死亡。11月27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配合自治区林业局对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红树林死亡事件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将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北海市人民政府。经批准,由北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件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为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牵头启动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调查评估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在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对榄根村红树林死亡事件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委托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对榄根村红树林死因、生态破坏程度进行鉴定评估及出具生态恢复方案。经鉴定,榄根村红树林受损面积(含死亡和严重退化)257.67亩,死亡面积为102.6亩,死亡株数37988株,总价值258.3万元。报告指出,致使榄根村红树林受损死亡的原因是该区域实施的建设项目影响了红树林的生长环境,确定榄根村红树林死亡事件的赔偿义务人为广西某码头有限公司。
(三)磋商情况
为追究赔偿义务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6月9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与赔偿义务人就榄根村红树林死亡事件的生态损害赔偿进行磋商,经两次磋商,双方于9月15日签订了《合浦县榄根村红树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赔偿协议)。10月10日,赔偿义务人履行协议,在5月29日支付1800万元的基础上,补缴251.13万元,累计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2051.13万元。其中:生态修复工程费用1380.14万元,生态修复试验费用491.19万元,《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红树林死因及生态恢复方案》编制费用179.8万元。赔偿义务人与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助力环保协议,由该委员会负责实施红树林复绿工作。11月3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对赔偿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四)修复情况
2020年1月22日,合浦县林业局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开展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红树林死因研究及生态恢复方案编制。2020年5月,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红树林死因及生态恢复方案》。赔偿协议签订后,赔偿义务人根据双方约定,积极履行协议,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在榄根区重点恢复红树林137.63亩、原址补种257.67亩(共19万株)、异地补植505.2亩,累计762.87亩。2021年11月,在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下,赔偿义务人组织专家对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死亡红树林生态恢复补种苗木项目进行验收且通过专家评审。为确保恢复效果,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定期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影像及实地踏勘等方法开展红树林恢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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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后的红树林。图源i自然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