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未按期参加年检的
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的公告
一、整改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整改内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36家社会组织于2025年8月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填写完善年检报告进行补检,网上预审通过后将年检材料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脱钩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省略初审步骤),8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材料报送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二楼19、20号综合窗口进行审查,同步报送整改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认真整改,按期补检,填报年检材料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有关社会组织应在公告期限内到北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内市民政局406室)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海市民政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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