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大曝光 | 遇到“无灯控”路口,别乱冲!
这些通行原则要牢记
近日,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合浦县廉州镇创业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路口,有两辆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要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合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交通事现场。民警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当天8时45分许,伍某某驾驶桂E8****号小型轿车沿合浦县廉州镇创业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合浦县廉州镇创业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路口时,恰逢与沿兴业大道由东往西直行通过路口由苏某某驾驶的桂EW***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苏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驾驶员伍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经未设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时未充分观察路口情况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驾驶员苏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通路口时,未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伍某某、苏某某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
北海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无灯控路口通行,请牢记以下原则:
1.让右原则: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转弯让直行:右转或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3.右转让左转: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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