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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发布一批人事事项
关于接受石昆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一届
北海市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4日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昆同志由于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经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接受石昆同志的请辞,并报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叶宗沛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一届
叶宗沛同志由于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经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接受叶宗沛同志的请辞,并报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牟炼同志请辞
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牟炼同志由于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经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接受牟炼同志的请辞。
关于接受劳炳雄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一届
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劳炳雄、李胤强、黄瑞河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经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接受劳炳雄、李胤强、黄瑞河同志的请辞。
关于接受黄忠东等同志请辞
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黄忠东同志因退休,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委员职务;包贤超(女)、庞建平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委员职务。经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接受黄忠东、包贤超(女)、庞建平同志的请辞。
关于撤销陈滨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
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撤销陈滨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委员增补名单
(14名)
(按姓氏笔画排序)
龙怡红(女)、 付靖棋(女)、苏远信
吴俊起、沈晓雁(女)、林昌斌
黄世清(女)、黄荣花(女)、梁振威
舒英杰、鲁性东、蔡 敏
蔡可辉、谭奇志
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任命名单
(3名)
林昌斌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梁振威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
蔡敏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北海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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