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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闸口镇佛子村、福禄村、茅山村和仙人桥村等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的资产合浦县廉兴雅苑商铺1-4、1-16,闸口镇红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合浦县廉兴雅苑商铺1-18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1.公园路1-4号商铺(廉兴雅苑)
位于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398号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标段农贸市场1-4号商铺,建筑面积为75.99㎡,临街商铺(面向公园路),拟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租期一年起,价格面议,租金根据集体经济项目要求及周边商铺的价格来调整,具体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2.公园路1-16号商铺(廉兴雅苑)
位于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398号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标段农贸市场1-16号商铺,建筑面积为98.25㎡,临街商铺(面向公园路),拟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租期一年起,价格面议,租金根据集体经济项目要求及周边商铺的价格来调整,具体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3.公园路1-18号商铺(廉兴雅苑)
位于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398号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标段农贸市场1-18号商铺,建筑面积为40.49㎡,临街商铺(面向公园路),拟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租期一年起,价格面议,租金根据集体经济项目要求及周边商铺的价格来调整,具体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二、其他事项
1.资产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对资产进行装修等。
2.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后期对资产的管理工作,按时缴纳租金。
3.承租方须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经营项目,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在租赁期内(包含装修施工期)承租方是租赁标的实际管理者和使用人,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
有意承租者请联系:
商铺1-4、1-16,联系人:李先生18077977997、梁先生13607896828;
商铺1-18,联系人:许先生17707894450。
来 源:合浦县闸口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