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版《中国石化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是中国石化的根基和生存之本。近期,中国石化下发新版《中国石化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新规对事故范围、报告事故的时间、以及事故后处理等内容条款进行了大幅修改或者补充细化,以使其更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
北海炼化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宣传学习,下面就部分重点条款进行解读:
1
事故管理范围扩大
较大事故定义增加了5.1.3条款“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视同为较大事故”。
解读
发生只要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或者引起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事故,无论损失大小都属于较大级事故。
一般事故在旧版只有人员伤亡指标一个条款内容,新版则细分为A、B两级内容。一般A级事故里除了原旧版的人员伤亡指标这一条外,新增导致装置停产、管道停输的火灾爆炸,3套以上装置停产或50%产量非计划性停车等条款(油田内容略)等非人员伤亡事故。一般B级事故将旧版的企业备案事故(不上报)纳入其中,同时还增加了20分钟内火灾、严重泄漏、单套装置停车24小时等非人员伤亡事故。
解读
日常除发生人员亡、重伤外,符合条件的生产停产、设备严重泄漏、着火等都要做为一般事故上报。
2
快速、及时上报事故
在“6.1事故报告”这一节内容里,“立刻”一词出现2次,“及时”一词出现多达5次,在6.1.1条款里,企业接到基层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向总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和安全监管局电话报告,及以事故快报格式提供书面报告,均由以往旧版的8小时内分别缩短为半小时内和2小时内,类似6.1.1条款的描述在6.1.6和6.4.2.1都反复提及。
解读
中国石化非常强调上报事故的及时性,要求快速、第一时间的掌握事故相关信息,避免出现下属企业发生事故后,经网络媒体大量曝光渲染,造成社会轰动而总部信息掌握不充分甚至没到收到信息的被动局面。
3
规范、强化事故后管理
提级追责面加大。
5.4.5已经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治理、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引发的事故。
6.4.2.1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破坏现场的。
6.4.2.3承(分)包商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
6.4.2.4重复发生事故的。
重视事故分析、防范和分享。
6.8.1对尚未构成事故的各类安全事件要加强管理,完善事件管理制度,鼓励员工及时上报有关事件。加强各类事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找规律、查漏洞,防范事故发生。
6.5.2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逐条分析本单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和隐患,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5.3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有关事故案例,分门别类研究事故机理和发生规律,制成卡片发至基层单位、班组开展经验分享等。
解读
新规大篇幅的增加了事故后管理条款内容,包括追责、统计、分析、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目的是建立一套完善机制,系统消除事故的发生。
北海炼化作为负责任企业,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先进的科学技术及完善的系统治理,持续筑牢安全根基,为人民实现美好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黄剑芸
编审:李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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