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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超定额水费知多少
01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实施范围?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范围为由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月用水量在500m3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业、经营服务(商业、宾馆、饭店、旅游业等)等非居民用水户。但对于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等非居民用户,特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此三类用水户暂不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02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收费标准?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收费,类同于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阶梯水价,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行的是二级累进,收费标准如下:
03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如何计收?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费用每季度计收一次,即1月收取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超定额水费,4月收取第一季度的超定额水费,7月收取第二季度的超定额水费,10月收取第三季度的超定额水费。
某公司第二季度用水计划(即批复水量)为8847立方米,实际使用11387立方米(即前期用水量),据计算,超用水量2540立方米,超计划28.7%,按第一阶计收超定额水费为2349.50元。
某公司第二季度用水计划(即批复水量)为3540立方米,实际使用4811立方米(即前期用水量),据计算,超用水量1271立方米,超计划35.9%,第一阶计收超定额水费为982.35元,第二阶计收超定额水费为386.65元,合计1369.00元。
注:如本季度超用水量未达到用水计划标准10%的,则超定额水费为0元。
04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后是否有发票?
有的。如果用户水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费用的发票同样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水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费用的发票则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05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费用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经供水企业连续两个月发短信催收通知或催缴函等仍未缴费的,供水企业有权暂停供水或采取限制用水措施。如1月推送超定额水费通知单,经1月、2月连续两月催收仍未缴费的,2月底或3月初,供水企业有权采取限制用水等措施。在用水人缴纳完相应的水费后,供水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供水。
06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指标如何申请调整?
每年的1-2月,可登录北海市计划用水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网址:
http://180.142.131.3:6002/login
账号:用水户户号
初始密码:88888888(登录后可修改)
咨询服务电话:0779-2067805(北海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感谢您的耐心聆听
期待您继续关注和支持
END
业务咨询、投诉建议:
◆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
(0779)3150000
◆关注并登录“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微信服务号——网上营业厅——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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