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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 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 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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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相关用水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669号)的要求,为了扶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我公司将对与本公司贸易结算水表,并且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非居民、特种用水用水户免收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政策相关情况如下:

      一、优惠对象

与我公司直接贸易结算水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非居民、特种用水用水户。

      二、申请要求

1.用水户按照我公司发布的《申请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指南》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我公司审核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用户。

      2.申请办理业务时除申请免收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其它水费已结清。          

三、政策说明

      1.办理申请时间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免收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产生的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保持不变。

      四、其它

      申办指南、申请表等可通过关注“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从我公司网上营业厅了解和获取,咨询电话(0779)3150000。

      特此通知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3日


有关文件及附件

请戳下图了解



附件1


附件2


申请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的

办理指南


一、办理申请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适用条件

1.与我公司有直接贸易结算水表并且签订有供用水合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非居民、特种用水用水户。

2.按照《北海市物价局  北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北海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价格〔2019〕2号)的要求需收取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的用水户。

3.申请办理业务时除申请免收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其它水费已结清。

三、优惠事项

免收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四、提示

1.申请办理业务时除申请免收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其它水费已结清。

2.当权属人户名或地址发生变化,请先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3.当此水表户未与我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时,需先签订供用水合同。

4.当实际使用(管理)及交费单位非权属单位时,现实际使用(管理)单位、交费单位和开票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以最近三期的交费凭证和开票信息为准。

五、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申请表》1 份,并加盖公章,公章为水表户主单位及现水表使用(管理)单位。

2.户主单位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公章为水表户主单位。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企业工商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当实际使用(管理)及交费单位非权属单位时,还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申请附表(水表户主单位非使用单位)》1 份,并加盖公章,公章为现水表使用(管理)单位。

(2)与用水地址相符的租赁、承建、承包合同等等,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企业工商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公章为现水表使用(管理)单位。

(4)最近三期的交费凭证,加盖公章, 公章为现水表使用(管理)单位。

六、办理流程

客户到营业厅领取《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申请表》和《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下半年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优惠政策申请附表(水表户主单位非使用单位)》(附表仅是当实际使用(管理)及交费单位非权属单位时才需填写。两表格均可登陆我公司微信服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自行下载)→客户填写申请表→客户提交资料→我公司审核确认客户情况→反馈告知客户审批结果→办理完毕。

七、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此业务可登陆我公司微信服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进行网上申请办理,也可到我公司营业窗口办理。办理业务营业窗口地址及办理时间为:

㈠北海市四川北路35号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7:00

㈡北海市站北路(火车站对面东北侧)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7:00

㈢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2号“水电气专窗”用水综合业务窗口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八、业务咨询电话

供水服务热线:(0779)3150000



附件3

此表可登陆我公司微信服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自行下载


附件4

此表可登陆我公司微信服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自行下载


业务咨询、投诉建议:

◆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

(0779)3150000

◆关注并登录“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微信服务号——网上营业厅——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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