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促进蔗农脱贫增收,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北海市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开展甘蔗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甘蔗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二、机械化作业补贴范围
对深耕(深松)、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收获、联合机收、割堆机收、割铺机收、地头集堆剥叶、蔗叶粉碎还田、机收运输等机械化作业环节进行补贴。对自投资金完善基地条件、实现高效机收的主体进行奖补。
三、补贴标准
(一)机械化作业补贴标准。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次,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或10元/吨),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二)高效机收基地奖补标准。高效机收基地实行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四、补贴方式
机械化作业实行先作业后补贴,创建高效机收基地实行先实施后奖补,直补到卡(账)。
五、机械化作业补贴补贴流程
机械化作业主体应当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将作业数据接入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便记录作业面积,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的作业面积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
1、申请人作业并准备申报材料。
2、申请人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作业补贴。
3、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补贴材料。
4、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乡镇进行公示
5、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结算材料上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6、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汇总审核后报县区财政局。
7、县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申请人。
详询北海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9-2052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