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突发!社保费减了!

突发!社保费减了! 东奥会计在线
2020-02-19
1
导读:这场疫情,像是对所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发起了挑战;

这场疫情,似乎印证了任何事物都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坚固;

这场疫情,像是对所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发起了挑战;

这场疫情,即使艰难国家也出台了利好政策。




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

会议确定: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 中小企业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 湖北省各类企业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会议确定:

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其他利好政策


2. 抓紧出台科学分类、切合实际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证金。

加快落实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通过跨区域点对点劳务协作等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除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对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要坚决纠正。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建设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方案,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支持企业适应群众线上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是重要就业主体,要抓紧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3.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而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就已经出台了优惠政策:



2月6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4个专门有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税收优惠文件,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十点: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3、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5、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7、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8、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9、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优惠,从2020年1月1日施行,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新政策热点问题答疑



Q:会议第一点,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怎么区分?


1)就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有的是20人,有的是10人,有的是30人多一点。


2)营业收入,这是很重要的标准,营业收入有100万、200万、300万、500万、1000万,行业不一样,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按照这样一些标准划分的。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Q:减免企业社保费,具体是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呢?还是国家代缴呢?还是直接企业不用缴总额的另一半了?


目前会议还没有明确减免方式,具体落实以当地要求为准。


Q:“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免征的是三项费用还是全部社会保险费?


大叔认为,从前面政策的内容来看,免征的是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具体实行要看当地落实政策。


Q: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减免吗?


文章提到的减免对象是各类企业,不涉及个人。接下来个人社保、公积金是否减免,还要看接下来是否有新政策公布。


Q:企业养老保险等减免,是否影响我个人将来的养老金金额?


会议第一点有提到,“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所以大家不必担心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发放。


Q:会议提到了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优惠吗?


目前对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还在抓紧出台,请持续关注!


丨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ID:dongaocom)整理发布,来源:中国新闻网、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须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东奥会计在线
专业的财会人学习交流平台,强大的师资力量和专业的教务团队助力每一位财会人的精彩会计人生!关注东奥,与百万备考考生共同学习交流,更有各类考试及行业讯息及时送达,你的备考路有我们,始终相伴!
内容 6389
粉丝 0
东奥会计在线 专业的财会人学习交流平台,强大的师资力量和专业的教务团队助力每一位财会人的精彩会计人生!关注东奥,与百万备考考生共同学习交流,更有各类考试及行业讯息及时送达,你的备考路有我们,始终相伴!
总阅读846
粉丝0
内容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