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考生: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即日起开始预约发放。请考生提前与领证地考办电话预约,准备前往领证现场前请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进行信息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等;领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代领),保持间距,有序进行排队;领证后,请尽快离开,减少逗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首先,祝贺您全科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安全,省注协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事服务,现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注协统一通过邮寄方式,免费为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书。
2.为确保全科合格证的及时准确送达,请全科合格考生认真填写《全科合格考生个人信息表》(见附件),务必做到准确、完整,并于2月28日前发送至:a88544671@163.com。
3.省注协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后,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全科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快递费用由省注协负担。
4.因考生本人个人信息填报不准确而造成全科合格证遗失或未能及时送达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省注协考试信息部联系方式:0431-80549651、19990549651

全省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考试合格考生: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就考生领取2020年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类别与领取对象
(一)合格证类别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包括: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二)领取对象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
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2020年度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合格证领取时间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专业阶段合格证为电子证书,由考生随时自行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下载。
(二)全科合格证
全科合格证为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3月31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合格证申领有关事项
(一)全科合格证申领事项
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市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如需变更证书领取地的考生,应当于2021年2月19日前(不含公休日)到意愿申领地的市考办办理全科合格证的申领变更登记手续,省考办将根据相关市考办汇总上报的考生登记信息将全科合格证下发给相关市考办。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申领变更登记手续的,证书领取地则以网报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二)全科合格考生入会申请
已领取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应当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在“行业管理系统-行业系统(会员版)-非执业会员申请”模块在线提交入会申请。
(三)专业阶段合格证相关事项
1.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但因在其它考试年度报名信息错误或变更而无法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应当于2021年3月11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校验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手续。省考办将复核各市考办汇总上报的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信息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财政部考办核准并签发电子合格证。
2.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如涉及个人信息变更,应当于2021年3月11日前向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名所在的市考办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各有关考生:
我省 2020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自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 : 00 一 12 : 00 ,下午 14 : 30 一 17 : 00 。
(二)地点: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贵阳市云岩区樱花巷 16 号) 304 办公室。
二、领证相关
要求证书领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领证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委托人向被委托人出具的个人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有关考生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应服从现场管理,保持现场秩序。
(二)由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各有关考生提前电话预约,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前往时务必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做好来访扫码登记、体温测量等措施(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 0851 一 86857604 ) 。

各位考生: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合格证已经开始办理,现将合格证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阶段合格人员在网报前台自行下载电子合格证。
二、全科合格证申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领取,由经办人携带考生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到省注协领取。(节假日、双休日休息)
三、全科合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全科合格证领取时间:2021年1月20日一3月31日;
全科合格证领取地点: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西宁市黄河路30号青海省财政厅六楼605室),联系电话:0971-6133965;0971-6121166。
四、入会程序:
领取全科合格证后,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办理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也可申请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一)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需提交材料:
1.《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3.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6.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
(二)申请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需提交资料: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5.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退休、内退等证明原件;
7.会计师事务所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8.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同时,注册申请人应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提交个人网上注册申请http://acc.mof.gov.cn/。
以上资料均提交一份,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的考生可将资料准备完整后在领取全科合格证现场填写非执业会员申请登记表。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需要继续教育吗?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由第二条规定可知,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考生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由第十三条规定可知,202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考生在2021年进行教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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