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中级考试退费!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中级考试退费!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东奥会计在线
2020-09-21
1
导读:退费啦

被取消20年中级考试的考生注意啦

河北省被取消的这几个地区申请退费时间已确定

申请退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可申请退费的9个地区:

石家庄市、唐山市、辛集市、秦皇岛市、保定市、邯郸市、沧州市、定州市、承德




下面以石家庄市退费公告为例
具体来了解一下申请退费要求
⬇️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石家庄考区)退费公告

各位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石家庄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对2020年度在石家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申请全额退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逾期将无法办理退费事宜。预计退费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退费将按报名时原支付渠道退还。


二、申请范围

2020年度石家庄考区已报名且交费成功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


三、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退费申请页面“http://rygl.hebcz.cn/hbkjgl/kjzy/refund/login.do”,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试费退费申请步骤》。


四、温馨提示

1.已于2020年8月1日至7日提交退费申请的初级资格考生,无需再次提交退费申请。如果需延考到明年,可以取消前期退费申请。


2.不需要退费的考生,无需任何操作,将把今年考生数据并入到2021年度考试系统。


3.考生申请退费后,将取消延考至2021年度考试资格,请慎重决定。


4.因银行卡丢失、注销等导致原支付渠道不存在,无法接收退费的情况,考生登录查看退费进度,如提示退费失败时,应提交可正常使用的考生本人银行卡相关信息,待原支付渠道退费结束后再行处理。


5.2021年度需要修改考试地区或中级资格考试科目的考生,需先申请退费,退费后再在2021年度报名时重新选择考试地区或科目。


6. 石家庄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7.部分银行针对银行卡小额或退费交易不发送提示短信,请考生注意关注银行卡的交易明细。


8.申请退费的考生应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前应仔细核对,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


敬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虽然今年有部分考生没能参加考试,但是我们内心并没有丝毫的放弃,为了你明年能够一次通关,研究历年的真题是不可缺少的步骤,因为通过历年真题你可以掌握出题人的各种套路,以及出题人的考查方向与目的。


只要你钻研透历年真题,那么你对学习的认知以及对考试的认知会更上一层楼。快来练习一下今年考试题目吧!



20年中级考试真题

考生回忆版



《中级会计实务》部分题:


中级《财务管理》部分题:

单选题
1.在作业成本法下,划分增值作业与非增值作业的主要依据是(  )。
A.是否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
B.是否有助于增加产品功能
C.是否有助于提升企业技能
D.是否有助于增加顾客价值
【答案】D
【解析】按照对顾客价值的贡献,作业可分为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所以选项D正确。
2.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需考虑潜在普通股的影响,下列不属于潜在普通股的是(  )。
A.认股权证
B.股份期权
C.库存股
D.可转换债券
【答案】C
【解析】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中级《经济法》部分题:

单选题
1.(考生回忆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格式条款中有效的有(     )。
A.某工程公司提供给李某的《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施工,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B.运输公司提供给孙某的《运输合同》中约定“因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运输途中发生任何意外,运输公司概不负责”
C.甲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给赵某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约定“如委托方要求解除合同,本公司有权收取固定的中介费用和相对于中介报酬的违约金”
D.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给王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子送家具”
【东奥答案】D
【东奥解析】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时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免责条款的法定情形时无效,即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2.(考生回忆版)甲把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未通知乙将该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卖知情的养子丙,并办理过户登记,乙得知后提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主张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B.乙有权自知道之日起15天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C.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丙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
【东奥答案】C
【东奥解析】(1)选项ACD: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选项B: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④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20年完整版真题请点击下方小程序
一起练习、一起进步
⬇️



2021年东奥中级全新升级课程抢先上线

遇到难点——听双名师交叉解读,瞬间突破!

全新升级双师学习体系

C班《双名师轻松过关班》

每科均有2位殿堂级名师共同打造
不论你有没有基础
你在此班都会学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

【扫码速购】


想接收一手考试资讯
学习计划、备考经验等
赶紧星标奥奥哦~

看完文章记得给奥奥点亮“在看”哦~

这样才能及时看到奥奥精心准备的内容

希望我们永远不走散

丨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ID:dongaocom) 原创整理发布,若须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东奥会计在线
专业的财会人学习交流平台,强大的师资力量和专业的教务团队助力每一位财会人的精彩会计人生!关注东奥,与百万备考考生共同学习交流,更有各类考试及行业讯息及时送达,你的备考路有我们,始终相伴!
内容 6389
粉丝 0
东奥会计在线 专业的财会人学习交流平台,强大的师资力量和专业的教务团队助力每一位财会人的精彩会计人生!关注东奥,与百万备考考生共同学习交流,更有各类考试及行业讯息及时送达,你的备考路有我们,始终相伴!
总阅读846
粉丝0
内容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