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小伙伴们一定要重视起来!
近日,财政部最新通知,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最高可抵扣继续教育30学分。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部:参加这项比赛可视同
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
近日,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竞赛针对性设置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最高可获得继续教育30学分。原文如下:
图片来源:财政部
大家可以积极参加获得继续教育学分哦!另外,多地财政局已发布通知22年继续教育时间,小伙伴们快随小奥一起来看!
22年会计继续教育已陆续开始!
部分地区时间改变
黑龙江: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继续教育
图片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应尽快补学。
上海:21年未完成,可在22年补学
图片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因故未能完成的,可在2022年补学。
北京: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继续教育
图片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习完成,并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除以上地区外
山东、四川、福建等多地已开启继续教育
奥奥已整理各地区继教规则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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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汇总
1、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
①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②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③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学分?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各地对于继续教育的学员要求也不同,所以学员还是要以当地的继教规定为准,并且,会计继续教育课程分为:专业课程和公需课程。
3、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
大部分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是支持补学之前年度的课程的,学员如果完成本年度的学习后,如若发现之前年度有遗漏的课程没有学习可以再进行补学。
不过,每个地区所开通的补学年度并不相同,如若学员所需要补学的年度不在开通时间的范围内,则需联系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咨询。
4、如何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记录呢?
每个地区的查分方式不一样,以北京为例:
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热点服务事项(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图片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5、会计继续教育折算方式有哪些?
首先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三条中指出: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每个地方的抵免政策和程序有差异,大家以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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