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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注协转发两地注协继续教育相关公告。
不断提醒:各地继续教育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同时,也加大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惩罚制度。提醒相关人员务必引起重视。
图片来源:中注协
奥奥划重点
安徽注协建立执业机构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做到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全程监控、结果运用。
年度评价结果为“差”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图片来源:中注协
奥奥划重点
河北注协发布《2022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推进分级分类分能力模块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继续教育质量。
综合运用面授、在线直播等培训模式,加大线上培训力度,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引导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职业胜任能力。
继续教育又严了
务必重视!
01
不参加继续教育,影响考试
继续教育对我们财会er来说,可以说是非常重要。
对于CPA考生来说,很多小伙伴都有注会&中级一备两考的打算,或者等考取CPA、满足中级报名条件后,一举拿下中级会计证书。
继续教育目前虽然不会对注会报名产生影响,但是可能会影响中级报名,每年都有大量的考生由于继续教育无法报名中级考试!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重庆启动今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的通知:因故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完成学习后方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
图片来源:重庆财政局
有些地区,在中级报名时,就对继续教育有明确要求!还有地区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考试、评审等的依据之一!
02
不参加继续教育,影响任职和晋升!
此前,中注协发布《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图片来源:中注协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必将更加严格了!
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如不重视继续教育,将可能被约谈。因此今年各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将严格把控继续教育情况。
图片来源:中注协
此外,继续教育也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个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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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又变了
继续教育培训
1、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主体:
(1)中注协培训3.09万人,占10%左右
(2)地方注协培训24.72万人,占80%左右
(3)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培训3.09万人,占10%左右;
2、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1)计划培训注册会计师9.7万人
(2)非执业会员21.2万人;
3、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方式
从培训方式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且采取线下培训的不低于40%。严格落实继续教育制度,确保会员每年接受至少40个学时的教育培训。
此前,中注协就官宣透露2022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变化细则,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 增加了职业道德培训学时。
✅ 明确了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 完善了继续教育考核周期与网络培训学时要求。
✅ 丰富了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政策
除了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需要进行继续教育,那么具体是指从事哪些职业的人呢?
我们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为例~
图片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1、北京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为: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主要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2、北京市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这些考试,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其他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政策
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参加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每年学习成果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注:各地继续教育政策有所区别,考生们一定要以当地财政局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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