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离高职分类考试开考仅剩下十多天时间,各位同学准备了吗?在积极备考的同时,同学们也不要忘了了解与自己切身相关的信息哦。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高职分类考试免试、加分优惠、照顾政策的规定,千万不要错过哦!
★对象一: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对象二: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对象三: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Tips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
★政策一:
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高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符合照顾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加分,不得累加)。
★政策二:
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政策二:
报考中职类中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本文由青云汇根据《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