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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2023年在渝招生的艺术提前批院校名单整理。因部分院校录取分数线暂未公示,未囊括重庆艺术提前批所有招生院校。
文内数据截止2023年7月18日,未公示专业录取分数线院校:中央戏剧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省外)山东艺术学院(省外)。
清华大学2023年
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一、设计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48分、重庆不低于223.65分、其他省不低于214.68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423.25分、四川不低于448.75分、其他省不低于447分(专业课成绩同为447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111.67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重庆不低于133.33分、山东不低于129.81分、陕西不低于128.83分、江苏不低于124.29分、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2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15人。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446.25/北京入围线421.5×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系统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将不予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
一、大陆考生按专业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一)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
1.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
2.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3名。
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名,并列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4.040分。
4.实验与科技: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8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9名,并列33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788分。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7.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名。
(二)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
8.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0名,并列18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
二、大陆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9.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067分。(其中重庆市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5.208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129分)。
10.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7.206分。
11.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602分。
12.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43分。
三、华侨港澳台考生录取标准
1.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文化课成绩录取至477分。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专业考试合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
四、其它说明
1.艺术类提前批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后使用电脑端登录
(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047.htm)查询录取结果。
2.艺术史论专业考生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生源省市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3.艺术类提前批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3年7月15日寄出;艺术史论专业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在各省录取结束后陆续寄出。
4.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邮寄费。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3年7月6日
关于公布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及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拟录取情况的通知
一、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拟录取分数线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建筑学)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2、建筑学按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4、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5、艺术类校考专业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23年7月13日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招生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23年6月27日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公告(含理论类、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

注: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满分不是750分的按750分折算。上海高考文化满分为660分,云南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均按750分折算后排位。
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
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鲁迅美术学院2023年
本科招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1、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0分。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按外语单科满分150分计)。
2、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执行。
3、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350分。
*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鲁迅美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广东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广东省提前批“统考+校考”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录取原则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7月9日


天津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
一、各类别文化最低控制线

二、其他说明
各类别(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于录取结束后在我校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通知。
本招公告(202309)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
经研究决定,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如下:

一、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3年相应省份相应批次与相应类型的文化投档资格线。
二、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
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三、其他说明
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书法类、服装表演类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各省招办备案生源。美术理论类为相应省份相应专业联考成绩合格生源。
文化成绩按照满分750分计算,其中上海按照满分750分进行折算;云南、海南使用高考文化原始分(满分750)计算。我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政策,依照教育部及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
经研究决定,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如下:
专业类型 |
录取控制分数线 |
绘画设计类 |
综合折算分数线:635.2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折算分数线:627.6 |
书法类 |
综合折算分数线:724 |
服装表演类 |
校考分数线(男):250.33 校考分数线(女):243 |
一、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28分
2.书法类:319分
3.服装表演类:263分
二、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三、其他说明
以上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及普通本科批类专业(工业设计、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录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上海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新疆协作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新疆协作计划:214分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各省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点击图片看大图)

浙江理工大学
2023年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专业录取情况


考生可登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zstu.edu.cn/),单击快速导航栏中的“录取查询”,凭本人考生号、身份证号查询录取信息。
武汉音乐学院关于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经学校研究通过,并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750分制)如下:

湖北省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钢琴调律)方向、音乐治疗专业、舞蹈学专业按照《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中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执行。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
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







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原则及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经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原则及文化课录取分数线(750分制)公布如下: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批评):
专业合格,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0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 (钢琴主项) 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7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 (声乐主项) 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95 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指挥、电子音乐):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7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美声、民族声乐、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坚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流行演唱、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2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5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4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表演专业录取线:
表演(服表与营销)男生全国排名第28名,专业成绩 84.4分。
表演(服表与营销)女生全国排名第88名,专业成绩 83.4分,第88名排名相同文化最低421分。
表演(服表与策划)全国排名第44名,专业成绩 85分。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进程公告(一)
各位考生及家长:
我校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工作正按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间进程有序进行,现将已录取结束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总分最低分予以公布,各位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
2023年书法学专业按全国(江西省以外)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最低录取总分为70.21分。江西省内书法学录取最低分待定。
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含书法学)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底寄出。
附: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不含书法学)录取最低分

注:存在个别考生分数上线,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已经退档。
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艺术类
校考专业拟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专业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美术学类:专业线171
2.设计学类:专业线163.333
3.舞蹈表演(男):专业线67.008
4.舞蹈表演(女):专业线77.4
5.舞蹈学(男):专业线71.633
6.舞蹈学(女):专业线73.725
7.舞蹈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男):专业线72.417
8.舞蹈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女):专业线78.107
9.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84.2167
10.音乐学:专业线88.251
11.音乐学(民族班)(男):专业线81.2867
12.音乐学(民族班)(女):专业线83.8233
13.音乐表演(含民族艺术英才班):计划做分省,专业线不低于60
备注: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校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及考生成绩,经研究确定:
一、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和外语科目成绩要求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总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美术学类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总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及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2.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分数线
1.设计学类为173.796
2.美术学类为171.516
3.动画专业为188.653
4.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为84.8(男生),74.4(女生,文化折算成绩为73.023)
5.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81.6(男生),76.6(女生)
三、最终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请考生在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四、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具体就读专业志愿征集工作将于近期展开,请大家关注本网站通知。
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
2023年7月16日
中国戏曲学院2023年本科
招生校考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文化控制分数线(含文、理) |
130301 |
表演 |
京剧表演 |
220 |
昆曲表演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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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器乐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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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曲器乐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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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剧种表演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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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剧种器乐 |
260 |
||
戏曲形体教育 |
250 |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戏曲导演 |
290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民族器乐 |
295 |
130202 |
音乐学 |
350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戏曲作曲 |
280 |
音乐制作 |
340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音响艺术设计 |
325 |
注:1、我院自主划定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控制线总分为750分,分值不同者(上海、云南等)进行折算;
2、各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原则详见我院本科招生简章及招生章程;
3、我院招生其他专业(招考方向)为分省计划,按照相应录取原则进行排名和录取;
4、请考生关注本省招生志愿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我院所有省份录取结束后统一开通查询。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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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我院自主划定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控制线总分为750分,分值不同者(上海、云南等)进行折算;
2、各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原则详见我院本科招生简章及招生章程;
3、我院招生其他专业(招考方向)为分省计划,按照相应录取原则进行排名和录取;
4、请考生关注本省招生志愿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我院所有省份录取结束后统一开通查询。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5名。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7名。
3.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7名。
4. 表演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2名。
5.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6. 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19。
7.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695。
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名。
9. 艺术与科技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77。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0名。
11. 新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2. 产品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13. 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5名。
14. 跨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5. 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781。
16. 电影学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919。
17.摄影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7名。
18. 动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4名。
19. 漫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9名。
2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3名。
21. 影视技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1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4名。
2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5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115。
2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7名。
2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5名。
说明:
1.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例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①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关于报考专业与艺术省级统考对应关系。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附件1(点击查看)。
北京电影学院
2023年7月
东华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一、表演类
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考生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详见《东华大学2023年表演(影视戏剧)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东华大学2023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
2023年我校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34名。
2023年我校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78名。
点击查看:
《东华大学2023年表演(影视戏剧)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2023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湖北省)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同分排序原则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4)其他说明
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2.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
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不做分省计划,考生须校考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所有考生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校考成绩。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须填写专业志愿。如报考专业为省级统考专业,考生还须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在我校校考志愿填报时所有专业都可以填报,未填报的专业视为考生放弃该专业,将无法取得该专业的合格证,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填报该专业。高考录取时,录取和调剂仅限取得合格证的专业,高考录取时专业调剂的顺序按照校考专业填报的顺序进行(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三、艺术类各省最低综合分
重庆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55.2 |
艺术与科技 |
446.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45.8 |
视觉传达设计 |
444 |
环境设计 |
442 |
产品设计 |
441.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0.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40.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36.6 |
总计 |
436.6 |
校考省份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48.35 |
环境设计 |
393.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387.48 |
艺术与科技 |
379.7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79.27 |
视觉传达设计 |
377.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354.06 |
产品设计 |
353.7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337.75 |
总计 |
337.75 |
安徽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581.75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578.76 |
视觉传达设计 |
572.5 |
艺术与科技 |
572.25 |
环境设计 |
570.75 |
产品设计 |
569.2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569.2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66.7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559.52 |
总计 |
559.52 |
北京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8.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0.6 |
视觉传达设计 |
459.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3.4 |
产品设计 |
447.6 |
环境设计 |
443.2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0.2 |
总计 |
440.2 |
福建历史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产品设计 |
475.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4.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73.2 |
数字媒体艺术 |
467.6 |
艺术与科技 |
459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7.6 |
环境设计 |
45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1.6 |
总计 |
451.6 |
福建物理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463.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8.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1.6 |
总计 |
451.6 |
广东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8.4 |
视觉传达设计 |
457.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5.4 |
数字媒体艺术 |
455.2 |
环境设计 |
451.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9.2 |
产品设计 |
447.8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4 |
艺术与科技 |
443 |
总计 |
443 |
广西理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457.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49.4 |
总计 |
449.4 |
广西文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产品设计 |
485.8 |
环境设计 |
46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5.6 |
总计 |
465.6 |
贵州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产品设计 |
500.53 |
数字媒体艺术 |
488.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4.26 |
总计 |
474.26 |
河南理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467 |
环境设计 |
439.4 |
产品设计 |
431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14.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83.6 |
合计 |
383.6 |
河南文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81.8 |
环境设计 |
478.6 |
视觉传达设计 |
478.4 |
艺术与科技 |
475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71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5.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5.2 |
产品设计 |
463.4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1 |
总计 |
461 |
河北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58.4 |
艺术与科技 |
457.8 |
视觉传达设计 |
457.4 |
环境设计 |
456.8 |
产品设计 |
450.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4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1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39.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37 |
总计 |
437 |
黑龙江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30.8 |
视觉传达设计 |
424 |
产品设计 |
422.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19.4 |
总计 |
419.4 |
湖南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76 |
视觉传达设计 |
465.6 |
艺术与科技 |
458.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8 |
产品设计 |
456.6 |
环境设计 |
453.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9.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8.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47.4 |
总计 |
447.4 |
吉林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31.73 |
视觉传达设计 |
621.53 |
产品设计 |
615.53 |
环境设计 |
608.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601.67 |
总计 |
601.67 |
江苏历史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79 |
视觉传达设计 |
471.8 |
产品设计 |
468.4 |
艺术与科技 |
46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4.6 |
环境设计 |
458.8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5.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5.4 |
总计 |
455.4 |
江苏物理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75.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4 |
视觉传达设计 |
472.4 |
产品设计 |
471.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67.2 |
环境设计 |
466.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5.2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4.8 |
总计 |
464.8 |
江西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75.53 |
视觉传达设计 |
675.27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653.07 |
环境设计 |
652.8 |
总计 |
652.8 |
辽宁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94.2 |
艺术与科技 |
484.8 |
视觉传达设计 |
479 |
产品设计 |
477.6 |
环境设计 |
470.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9.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5.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7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4.6 |
总计 |
454.6 |
山东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76.4 |
视觉传达设计 |
474.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7.8 |
产品设计 |
466.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6.4 |
艺术与科技 |
463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0.8 |
环境设计 |
454.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3.8 |
总计 |
453.8 |
上海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714.54 |
视觉传达设计 |
701.83 |
艺术与科技 |
696.95 |
产品设计 |
691.9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691.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684.63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683.7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80.85 |
环境设计 |
680.14 |
总计 |
680.14 |
四川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92.47 |
视觉传达设计 |
481.73 |
产品设计 |
478.06 |
环境设计 |
477.26 |
艺术与科技 |
476.27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5.6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72.4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69.8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69.53 |
总计 |
469.53 |
天津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03.8 |
视觉传达设计 |
498.8 |
产品设计 |
495.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80.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78 |
环境设计 |
475.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75 |
总计 |
475 |
浙江
专业 |
最低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165 |
视觉传达设计 |
164.87 |
产品设计 |
163.4 |
艺术与科技 |
163.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61.4 |
环境设计 |
161.4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158.73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158.67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158.07 |
总计 |
158.07 |
注:湖北和甘肃未录取结束,待录取结束后在东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https://zs.dhu.edu.cn/2023/0713/c14938a328200/page.htm)更新。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东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看原发布链接。
四、本通知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3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注:
2023级本科新生(艺术类校考、统考、春季招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3年7月20日左右寄出,请注意查收。届时,新生可通过“上戏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快递单号,邮寄地址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提供信息为准。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及快递单号查询等相关事宜由我校国际交流中心负责。
2023级普通批次本科录取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新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8月初陆续通过EMS中国邮政速递寄出,请于8月初通过“上戏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快递单号。
为使新生在报到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注册报到工作顺利进行,请同学们逐一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2023级新生报到注意事项材料》,做好开学准备。我校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上海大学2023年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上海电影学院
1表演
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满分150分);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全国统一排序),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校考复试、初试成绩。
2023年上海大学表演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77名。
2戏剧影视导演
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75%;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满分150分);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全国统一排序),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校考复试、初试成绩。
2023年上海大学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17名。
上海美术学院
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
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以各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的65%;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各专业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全国统一排序),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2023年上海大学中国画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21名。
2023年上海大学绘画(油画)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26名。
2023年上海大学绘画(版画)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15名。
2023年上海大学雕塑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19名。
上海美术学院
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
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以各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的65%;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各专业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全国统一排序),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2023年上海大学中国画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21名。
2023年上海大学绘画(油画)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26名。
2023年上海大学绘画(版画)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15名。
2023年上海大学雕塑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19名。
注:以上专业在上海市按统考成绩录取。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以各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的65%;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满分150分);各招考方向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全国统一排序),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学校比较校考复试成绩。
2023年上海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录取最低校考名次见下表:

关于公布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及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拟录取情况的通知
一、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拟录取分数线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建筑学)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2、建筑学按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4、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5、艺术类校考专业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二、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序号 |
科类 |
分数线 |
1 |
文史类 |
444 |
2 |
理工类 |
326 |
三、考生可登录各省(市、自治区)2023年高考招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四、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普通类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风景园林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尚在进行中,将后续公布拟录取分数线。
五、拟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发放情况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后续发布的公告。
六、其他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机构或个人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诈骗或中介活动的,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0571— 87164623。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23年7月13日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新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日至7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
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纪检监察室 0571-87164623。
(点击图片看大图)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23年7月2日
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拟录取最低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现将我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拟录取最低成绩、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
7月下旬,我院将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2023年7月15日
各专业(综合)拟录取最低成绩

全日制本科招生拟录取名单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进程公告(一)
附: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不含书法学)录取最低分

注:存在个别考生分数上线,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已经退档。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3年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情况(艺术提前批)

武汉音乐学院关于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湖北省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钢琴调律)方向、音乐治疗专业、舞蹈学专业按照《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中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执行。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最低分
(点击图片看大图)





























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

一、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3年相应省份相应批次与相应类型的文化投档资格线。
二、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
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三、其他说明
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书法类、服装表演类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各省招办备案生源。美术理论类为相应省份相应专业联考成绩合格生源。
文化成绩按照满分750分计算,其中上海按照满分750分进行折算;云南、海南使用高考文化原始分(满分750)计算。我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政策,依照教育部及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备注:
1.综合分计算方法
①按辽宁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67+省统考总分×0.1667。
③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招生处
2023年7月17日
2.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使用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最新动态]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提前批次在陕西省录取分数线公告
我院2023年本科招生各专业执行分省计划,优先录取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目前我院在陕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录取分数线公告如下:

注: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相关事项,将于我院在各省录取分数线发布后进行,请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最新动态]公告。
招生处
2023年7月13日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一、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不同专业(含方向)录取原则如下:
1.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外省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按照各省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
新疆考生:书法学专业在新疆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管理专业按照新疆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办法执行。
2.按专业成绩排序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在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综合分排序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设计大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成绩×50%
系数=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成绩满分(统考或校考,校考满分200分)
4.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以专业分和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5.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省计划为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统一排序,不单列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
6.我校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7.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批次或其他录取事项另有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二、普通本科非艺术类各专业
普通本科非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规定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照考生分数及专业顺序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