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2015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博士生导师323人,硕士生导师1967人。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5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近10年连续入选复旦版“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直属附属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1个,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4个。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校设有22个学院(系),2023年招生本科专业31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掌握宽厚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精湛医术、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采用先进教育理念、精英化小班教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临床医学(钱惪班)毕业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培养,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直接推免进入研究生阶段,可选择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根据学校培养方案和授位条件,颁发相应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
本科批 | 地方专项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 重庆市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首先考生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学校主要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缺额计划参加下一阶段的志愿填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3.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总分150分),因其为高收费项目,只录取有志愿考生,不调剂到该专业。
4.我校英语专业、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部分专业用人单位对身高有一定要求,请考生自行了解。
5.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医学类专业体检表上矫正视力不得大于800度;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听力受限、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需慎报医学专业,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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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医科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