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中级报分活动已上线,点击公众号菜单栏「中级报分」立即参与👆
前几日,江苏省财政厅官方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不如今天和奥奥一起,看看有关事项的具体通知吧👇
财政厅通知开展
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
图片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具体全文如下(可上下滑动查看):
向上滑动看更多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苏财会〔2021〕59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决定启动江苏省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人员应来自省级预算单位、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实务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10年以上。
2.年龄4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3.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担任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及相关部门正职或副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5.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本科院校财会及相关部门副职以上人员);
(5)具有会计师职称(仅限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财会及相关部门正职以上人员)。
6. 获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支持。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选拔,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
申报者登录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http://jsalt.jsczt.cn/),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如存在信息、材料虚报等情况将予以清退。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09:00至11月28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审核和背景资料评分。
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细则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评价。背景资料评分得分前10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选拔笔试。
笔试范围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苏财会〔2025〕34号)精神,参加江苏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全省总决赛的选手,报名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免笔试环节。
(四)选拔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五)确定培养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学员名单。拟入选学员名单在省财政厅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江苏省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人数初定为50人。
三、培养时间和地点
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实行集中学习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论坛、现场教学等方式为主,主要是通过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养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养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学习计划每年安排5-6次,每次5天左右。
(二)在职自学。
建立会计领军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学习结束后,持续学习,完成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省财政厅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
(三)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财税、会计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要求完成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等环节工作。
五、培养管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实行淘汰制。
(一)建立学员档案。
详细记录学员参与培养情况,并收集学员参与社会服务等相关信息,形成培养效果相关指标数据库。
(二)记录学员考勤。
学员因故缺席培训,应提前书面(所在单位盖章)向省财政厅请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记录学员考勤情况。
(三)开展学员考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拟定学员考核管理办法,并依据此管理办法进行学员考核,考核结果报省财政厅。
(四)颁发证书。
培养项目结束,经考核合格的,由省财政厅颁发“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
六、培养经费
培养费用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列支。培养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补贴。
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主动联系、积极沟通,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录取学员公示等)将通过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联系电话:025-83633203。
附件:1.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30日
※划重点: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人员应来自省级预算单位、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等。
(二)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实务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10年以上。
2.年龄4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3.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担任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及相关部门正职或副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5.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本科院校财会及相关部门副职以上人员);
(5)具有会计师职称(仅限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财会及相关部门正职以上人员)。
6. 获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支持。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关注【东奥中级会计职称】公众号
回复关键字:江苏
立即查看公告原文
👇👇👇
PS:不要回复错别字哦!如果不能弹出链接,请先取消关注再重新关注试试!~
中级备考扬帆起航!
26年中级新课上线!抢先开学!
25年中级考试正式结束,已经有超多勤快的小伙伴们开始着手准备26年中级考试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东奥26年中级新课正式开启!
26年中级课程已上线!
如果你正在面临如何选择书课的问题
那么,奥奥强烈推荐大家
东奥「中级畅听无忧班」!
8位东奥「一线」名师课程全享,9套图书考点+题库+密卷 全配齐!,独享2大王牌冲刺「必记逆袭班」+「密卷点押直播班」!
不仅如此,东奥「中级畅听无忧班」,震撼升级!贴心针对不同情况的学员推出「单科畅听」「1考季3科·畅听联购」「2考季3科·畅听全享」三类选择!省心又省钱!
正值双11期间,购课还额外享优惠!
领券至高省¥1100,
畅听班低至¥700起!
添加东奥省钱助手
教你如何凑单,买到最优惠的课程!!
领取更多专属优惠券!
|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ID:dongaocom)整理发布。
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与我们联系并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