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师范类专业在重庆主体进入提前批投档录取;
二是增加在部分省份的部分专业进入本科一批招生;
三是新增智能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三个应用性强的新专业。
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数学类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大足、潼南、铜梁、璧山、丰都、云阳等区县。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以下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学年课程学分者,需有至少3个月的海外学习经历且修完一定数量学校认可的海外学分,方能申请我校学历和学位证书。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试并到达相应要求。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有其他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2.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女生不低于163厘米。
3.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4.城乡规划、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及设计学类各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慎重报考师范专业。
1.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
2.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的考生;
(3)若分数相同,依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综合、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比较综合、数学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文化成绩。
3.艺术教育专业培养空乘与礼仪专门人才,限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面试合格者报考,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考生进档以后,按以下规则录取:
(1)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15校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2)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5)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6)音乐表演按专业成绩录取。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5.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
6.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该项目只招收有121项目实验班志愿的考生,考生须持经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的121项目实验班入学告知书来校报到,入学后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