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9:00至18: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综合写字楼4楼。
3.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20年11月27日8:00至9: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司法局自主命题,其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9:00至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以到社区矫正局查询,查询电话:73394630。
(三)面试
面试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由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司法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司法局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司法局安排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完善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