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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贤
纳
士
因工作需要,区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1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健康体检表、执业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单位邮箱cqstnqjswszx@163.com。
(三)现场审核时间
2023年2月14日8:30至17:30。
(四)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3楼综合科,咨询电话:023—44551468,联系人:田老师。
(五)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4.健康体检表;
5.招聘报名表;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考核
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提前电话告知报考人。
1.面试采取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组织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3.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执业资格、学历、学位的高低依次确定;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名表
符合招聘条件的请填写以下报名表:
来源: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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