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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
1.书记员岗位1,人数1名;
2.书记员岗位2,人数1名;
3.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人数1名(限男性)。
1.具有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需具备C1及以上驾照,报考书记员岗位2的需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身高175cm及以上。
8.加分情形。所从事工作或个人所获表彰奖励按照不同层级在总分基础上给予加分,其中,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10分/次,荣获市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次,荣获区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次;退役军人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在总分基础上加5分。所有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书记员的;
6.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
7.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1月26日(9:30-12:00,14:30-17:30)自行前往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1号楼704办公室)填写《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环节随身携带身份证。
采取考试(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考试(测试)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试题包括打字和命题作文,满分100分,其中打字40分,命题作文60分,技能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试时间:2024年1月30日15:00
考试地点:梁平职教中心(机场路区委党校往火车站方向的公路左侧)
特别提示:请参加技能考试人员于2024年1月30日14:30自行前往梁平职教中心大门口集合签到后,统一按指定路线前往测试教室,测试结束后再按指定路线离开,不得随意乱行。
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执行《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按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依次进行。驾驶技术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30日08:30
体能测试地点:双桂新区体育馆(梁平南站旁)
驾驶技术测试另行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均于每次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和驾驶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如无合格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命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总成绩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总成绩=驾驶技术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驾驶技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总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体检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书记员岗位1与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拟招聘书记员岗位2、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重庆方达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至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均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文件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53367616。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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