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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和3名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至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工作。聘用制书记员和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属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
1.聘用制书记员3名(2名男性,1名女性)。
2.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3名(2名男性,1名女性)。
1.具有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学历条件。截止2023年6月30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5.资格条件。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需持有C1驾照2年及以上。
6.年龄条件。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7.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
8.优先情形。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为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已是重庆法院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6.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
7.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报名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9:00-12:00,14:30-17:30)自行前往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1号楼704办公室)填写《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及《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资格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环节随身携带身份证。
采取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测试
1.技能考试和体能测试
(1)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技能考试试题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命制,考试方式为看打,测试时间为15分钟,打字速度60字/分钟及以上且正确率90%及以上为合格,测试两次,取成绩高的一次,平均每分钟准确输入汉字数为技能考试分数。测试结果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技能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5日16:00,在梁平职教中心(机场路区委党校往火车站方向的公路左侧)进行。
特别提示:请参加技能考试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15:30自行前往梁平职教中心大门口集合后,统一按指定路线前往测试教室,测试结束后再按指定路线离开,不得随意乱行。
(2)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并执行《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按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依次进行。体能测试结果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能测试定于6月16日上午8:00在双桂新区体育馆(双桂新区湖畔一号旁)进行。
2.笔试和驾驶技术测试
(1)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需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依据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数及成绩依次排序,当项目合格数相同时,均按第三个项目成绩高低排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驾驶技术测试人员,进入测试最后一名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驾驶技术测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驾驶技术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驾驶技术测试另行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满分50分)从高到低顺序,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根据驾驶技术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技能(驾驶技术测试)考试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同类职位如无合格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命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总成绩
1.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加分(全日制本科法学类专业的加3分,全日制专科法学类专业的加2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进行加分,所有加分不累积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2.报考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退役军人的加2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总成绩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体检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书记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法院报到,与招聘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拟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与重庆方达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至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或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文件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建立候补人员库,下一次公开招聘前,如本院聘用制书记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视今后工作需要另行通知补录(限定一年之内),届时,候补人员不再进行笔试、测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程序按前述第六、第七、第八项执行。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53367616。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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