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开展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对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招聘部门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二)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3983120575。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附件2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与电子简历(含获奖证书与资格证书、学历证明等)一并传至邮箱16807436@qq.com。
请应聘人员携带所提供材料的印证材料,现场查阅印证。
(一)综合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共计15分钟,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按程序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医科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