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我们聚焦出租不动产场景,来讲讲自然人出租房屋、商铺等不动产,手把手教你规范代开发票,一起来看看吧!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申请代开】。
1.不动产信息
填写不动产信息(带*号的为必填项)。其中【不动产坐落地址】需要先下拉选择到街道,选好街道后才可手动录入【详细地址】。
继续填写【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用途】、【建筑面积】。
2.合同信息
填写合同信息。先录入【租赁合同金额(含税)】及【合同租赁期】。录入【合同租赁期】时,先点击合同起租月份,再点击合同终止月份,完成选择后,【月租金收入】自动计算。
根据实际业务,选择【租金是否分摊】,录入【支付转租租金】。
【本次申请代开租赁期】在输入【合同租赁期】后,日期起止会自动变为合同租赁期的日期起止。若本次代开时间区间并非合同租赁的起止时间,需要手动修改。
【本次申报金额】根据租赁合同金额、合同租赁期、本次申请代开日期来自动计算。【本次申报金额】为发票票面的销售额。
3.证明材料
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本地上传】上传不动产租赁合同(必报)及房屋产权(不动产)证书。
完成上传后会提示【上传成功】。同一个项目可以上传多个文件。
点击文件名可以预览文件;若发现文件上传错误,可点击“×”删除文件。
也可选择【扫码上传】。使用电子税务局App扫码,上传手机上保存的文件。
此时,在手机上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扫码按钮,扫描网页端的二维码即可上传文件。
同样支持上传多个文件,点击提交后手机端和网页端均会提示【上传成功】。
4.继续填写发票
确认各项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发票信息的界面。
1.录入购买方、销售方信息。
其中销售方名称、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为必填项;购买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默认为账号登录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无法修改),购买方电话支持修改。
2.选择好征收率。
当【不动产用途】为【住房】时,征收率可以选择1.5%和5%,其余用途仅可以选择5%。
若需要在备注栏精确显示实际租赁期,可以点击日期后,先点击起租日期,再点击终止日期完成录入(该录入项仅影响备注栏的填写,不影响税款的计算)。
3.纳税信息确认
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信息确认页面。
核对【应纳税款信息】,若无误点击【提交申请】
注意:若纳税人存在已缴款但作废的蓝字发票代开申请,或已缴款并开具的蓝字发票完成了红冲,且未申请退税,【可使用税款信息】会自动带出相应税款,此时可以勾选对应税款,抵减应纳税额。
1.提交申请后,会自动跳转到授权信息填写页面,并弹窗提示:【承租方代开,请获取有效授权。】
2.【授权期限】可以选择【按次】或者【按年】。
【按次】即为仅授权一次代开发票;【按年】授权的起始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终止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365天。
3.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4.提交后将生成以下授权二维码,下一步需出租方在电子税务局App上进行授权操作。
1.出租方在手机上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扫码按钮,扫描该二维码,进入授权委托书界面。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以查看【授权信息】和【委托办理事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的【确认】可以回到【委托办理授权】页面。此时需先点击【身份证识别】进行人脸验证。完成人脸验证后,点击【确认授权】或【拒绝授权】来完成【委托办理授权】的操作。
2.点击【确认授权】后,出租方手机弹窗【授权成功】,承租人的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页面也会弹出【增值税发票代开授权成功】的页面。
1.出租方完成授权后,承租方回到【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功能页面,点击【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对应的【立即查询】。
2.找到刚才提交的代开发票申请信息,【状态】变为【已授权】。点击【提交申请】。
3.对应的流程状态变为【待审核】,说明流程提交成功。
1.当申请审批完成后,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首页的【消息提醒】查看审批结果,若审批结果为【同意】,则会收到如下提醒。
2.回到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立即查询】。
3.可以看到代开申请对应的申请状态变为【待缴款】,点击【缴税】。
4选择对应的缴款方式后,点击【立即缴款】,按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缴款。
5.在系统内完成缴款后,弹出【缴款成功】的页面。点击【开具发票】。
6.弹出【代开发票开具成功】的提示,说明发票代开成功。
1.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更多】,选择【发票使用】-【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
2.进入功能后,选择发票种类【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选择代开申请人类型为【承租方】。
3.点击“新增代开申请”。
1.录入出租方信息,点击“出租方”,录入出租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点击保存。
2.点击“添加房屋”,新增租赁不动产信息:不动产坐落地址、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不动产用途、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合同、房屋产权(不动产)证书/相关佐证资料。
3.填写合同信息,包括合同金额、租赁期起止,月租金自动计算,点击【下一步】,再点击【提交】。
4.提交申请后,会自动跳转到授权信息填写页面,并弹窗提示:【您发起的授权申请成功,请分享下方二维码给出租方确认授权】。
1.出租方在手机上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扫码按钮,扫描承租方生成的二维码,完成扫描后进入委托办理授权页面。
2.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以查看【授权信息】和【委托代办事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的【确认】可以回到【委托办理授权】页面。
3.此时需先点击【身份证识别】进行人脸验证。
4.完成人脸验证后,点击【确认授权】或【拒绝授权】来办结【委托办理授权】的操作。
5.点击【确认授权】后,出租方手机弹窗【授权成功】。承租人的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页面也会弹出【增值税发票代开授权成功】的页面。
1.出租方完成授权后,承租方回到【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功能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2.找到已提交的代开发票申请信息,右上角的状态变为【已授权】,点击【提交申请】。
3.对应的流程状态变为【待审核】,说明流程提交成功。
1.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打开电子税务局App,承租方回到首页依次点击【更多】-【发票使用】-【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查询】。
2.可以看到代开申请对应的状态变为【待缴款】,点击【缴款】。
3.进入税费缴纳界面,勾选需缴纳的税费款,点击【确定】后,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缴款成功后点击【返回首页】。
4.返回电子税务局App首页,点击【更多】,选择【发票使用】-【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进入【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二级界面,选择待开具的发票,点击【开具发票】。显示“发票开具成功”后点击【确定】,在代开发票查询界面中选择已开具的发票,点击【下载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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