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当事人以保税电商申报进口39票XX保健品牌,货物原产地申报为美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六条等规定,认定货物原产地应为中国。
当事人进口XX保健品牌货物原产地申报不实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60万元,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以上行为有案件线索移交单及随附材料、认错认罚承诺书、保税仓和海外主体《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以保税电商进口XX品牌保健品等货物原产地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该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最近还是收到一些跨境商家咨询国内加工能否做跨境进口,解释目前有平台在分批核实海外生产和销售情况,海关一线入境查验比较严格,属于严打范围。
虽然产地不实问题,海关案例处罚来看,金额不是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