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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咨询保税仓库到国内货物报关,保税仓库出库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问题,保税仓库进境货物销往境内的,如国内进口报关单为一般贸易那出库清单的监管方式报什么? 如国内是进料对口,那出库清单的监管方式报什么?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23号公告)“十二、监管方式 本栏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18号公告)“十四、监管方式 根据实际对外贸易情况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简称及代码”及《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保税仓库出仓货物申报监管方式如下:
1、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转为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先在金关二期系统申报出口核注清单,监管方式填写“保税间货物”,后申报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单。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这样的疑问?
出口核注清单为什么填制监管方式为1200,而不是0110?不想知道的,可以忽略以下几百字。
从货物的流转状态而言:
“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专门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保税货物流转。当货物从保税仓库出仓并准备结转为一般贸易进口时,它首先需要完成从“保税监管场所”(保税仓库)的“出口”动作。这个步骤是货物离开保税监管状态、进入境内(非保税)状态的关键环节,但在此清单环节,货物尚未完成进口纳税申报,本质上仍属于保税货物在不同状态间的流转过渡,因此用“保税间货物”来标识此流转属性更为准确。
从区分申报环节和监管要求:
出口核注清单(保税核注清单):此阶段的申报主要是为了核销保税仓库的电子账册,记录货物“离开”保税监管状态。监管方式填写“保税间货物”,意味着这是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体系内部的一种调拨或流转,而非实际离境的出口或已完成的进口。
一般贸易进口报关:随后,企业需另外申报一份进口报关单,监管方式应填写“一般贸易”(代码0110),并据此办理征税、查验等进口手续。这才是货物正式作为一般贸易货物进口的关键步骤。
从流程的先后逻辑而言:
整个流程分为两步:
第一步:通过“保税间货物”的出口核注清单,将货物从保税仓库的保税账册中结转。
第二步:再通过“一般贸易”的进口报关单,完成货物的正式进口申报、缴税并放行进入国内市场。
如果直接在出口核注清单上填写“一般贸易”,则混淆了货物在“保税状态结转”与“一般贸易进口”两个不同阶段的性质,也不符合海关对保税货物先核销、后进口的监管程序要求。
2、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转为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先在金关二期系统申报出口核注清单,监管方式填写“保税间货物”,后在金关二期系统申报进口核注清单,贸易方式按照实际加工贸易监管方式填写“进料对口”“来料加工”等,最后申报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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