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实施船舶海事健康申报新规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发布第03号港口海事通告,取代2026年第02号通告,明确自2026年2月23日起,符合特定条件的抵新船舶须在到港至少12小时前,向国家环境局(NEA)港口卫生处提交海事健康申报单(MDH)。
适用船舶范围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抵新船舶须强制申报MDH: -
过去21天内停靠过Annex A所列国家/地区港口; -
过去21天内船员或乘客有前往Annex A所列国家/地区记录; -
船上存在疑似传染病患者或尸体; -
船上存在患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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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A涵盖国家/地区清单
共40个,含印度喀拉拉邦、西孟加拉邦两个邦级行政区,其余为非洲、亚洲(中东、南亚等)主权国家,如安哥拉、伊朗、阿联酋等。
申报要求
申报时限
须在船舶抵达新加坡港口至少12小时前完成提交; 提交渠道
发送至新加坡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邮箱:Port_Health_CRO@nea.gov.sg;
需提交文件清单
海事健康申报单(MDH,模板见Annex B); 船员及乘客名单; 现行有效的船舶卫生证书副本; 船舶最近10个挂靠港口清单; 船上所有体温超过37.5℃的船员及乘客名单。
合规与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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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提交MDH,将违反新加坡《传染病(检疫)条例》; -
若全球公共卫生形势变化(如出现新发关注传染病),NEA有权将MDH强制申报范围扩大至从Annex A以外国家抵新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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