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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岛攻略 |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申请-第一弹

海归岛攻略 |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申请-第一弹 海归岛
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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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你申请创业的第一笔启动资金~

上周,海归岛推送了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内容

(点击可前往查看)


补贴细则如下:

不少海归看到后

咨询了海龟妹妹补贴申请细节

看来这个攻略给到大家的帮助蛮大的


本周,我们继续给大家讲讲

创业场租补贴和初创企业补贴

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话不多说

本期分享:

创业场租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


创业场租补贴

补贴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办理条件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提出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申请人出面,会抽查办公场所)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窗口领取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 ;


3、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书面合伙协议(或市场监管部门的股东信息表);


4、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5、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6、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房屋租赁凭证内容一致,当月递交的前3个月租金发票);


7、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申请的,提交单位委托办理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


海龟妹妹Tips:

1、场租补贴核定时段按申请人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算(即首次申请月往前3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3、已申请并享受其中某一类场租补贴,其经营场地性质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于下一次场租补贴申请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其原场租补贴核定时段在扣减已领取月数的基础上对应计算剩余补贴时段及标准。下一次场租补贴申请时场租用地与首次申请时一致的,申请人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缴纳租金的发票。


初创企业补贴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


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初创企业补贴(以同一初创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


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


办理条件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窗口领取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 ;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即可)和当月前6个月的纳税证明;


【注】纳税证明打印网址:

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


海龟妹妹Tips:

合伙创办企业且符合初创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初创补贴申请,可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


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初创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后续不能在增加其他申请人。


【注】如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代为提出申请,材料需加上: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交单位委托办理介绍信 


材料模板

市场监管部门的股东信息表


房屋租赁凭证


开户许可证


租金的发票


纳税证明


《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窗口领取填写


单位委托办理介绍信“模板”


申请流程

01

申请

申请时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服务机构提出场租补贴申请;


02

申请

街道公共服务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对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


对首次申请场租补贴和更换租赁场所的初核,增加5个工作日进行实地核查;


03

审查

复核后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04

决定

公共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常见Q&A

Q: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起止时段如何核定?

A: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租补贴时段自首次申请之日的当月往前3个月起算,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中,场租补贴还需核定每年度补贴标准。


例:某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于2015年10月首次提出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申请,即可申请当年7、8、9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租补贴。核定补贴时段自2015年7月起,最长至2018年6月。

文章为原创内容

如需转载请联系海龟妹妹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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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海归创业就业服务第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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