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钦州通过大力造林绿化、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发展绿色产业、积极引进外来投资等,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发展成绩斐然。据统计,全市林地面积从1990年的612万亩上升到现在的83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2.5%升至现在的54.2%。

改革开放后,我市林业部门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涌现一批承包荒山造林的林业重点户、专业户和联合体,形成国家、集体、个体共同造林的局面。

20世纪90年代起,我市积极抓好灭荒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引资造林、防火防虫、科技推广、限额采伐、依法治林、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区以及健全各种专业管理机构等工作,林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进入全面振兴发展时期。2005年以来,全市累计造林226.6万亩,现有森林面积726.45万亩,森林覆盖率54.2%。

△那雾山 冯涛 摄
自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来,全市人民积极踊跃地投身植树造林的热潮之中。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植树达1.18亿株,参加人次达4千万人次。

全市林地面积从1990年的612万亩上升到现在83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2.5%升至现在的54.2%,活立木总蓄积量2842.32万立方米,2018年林业总产值预计210.2亿元。我市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有了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2009年以来,我市共实施完成村屯绿化项目9979个。其中,以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小区和生态小区的示范村屯689个,一般绿化村屯9290个,共种植绿化苗木99.36万株。

△八塞原乡
经过多年来实施的村屯绿化项目,全市村屯绿化美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村屯绿化覆盖率大幅提升,通过营造村屯内护路林护村林护宅林,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治村屯内环境,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面貌,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引导村民从政府主导变为自觉行动,村屯绿化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人心,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明显提高,为“宜居乡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通过将村屯绿化与产业及扶贫等工作相结合,将村屯绿化点重点布局于贫困村屯、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生态旅游区周边,以村屯绿化带动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农庄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庭园经济和产业发展,让农民群众得到生态实惠。

△浦北县北通镇
在村屯绿化建设基础上,我市积极开展“森林村庄”系列称号创建工作。2012年至2017年间,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小江街道办平马村委大朗村、张黄镇、白石水镇良田村委大田坪村及中心坡村、平坡村委铺儿村、龙门镇长平村委瓦鱼埇村等镇、村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化示范村、广西生态文化村、广西森林乡镇、广西森林村庄等称号。
近几年来,全市林产业发展取得的长足进步,有力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我市的生动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坚持不懈抓好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不断加大资源管护力度;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生产经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市森林公安深入开展林业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破获涉林刑事案件106起,移送起诉120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30起,处罚330人,罚款5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