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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少儿绘画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温州市少儿绘画大赛的通知 我的鸡笼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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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温州市美术家协会通知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少年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创造表现能力和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我的鸡笼”杯少年儿童鸡年主题绘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温州市美术家协会、少儿艺术委员会

2、执行单位:温州市钢笔画研究会、温州市鹿城区美术家协会

3、赞助单位:“我的鸡笼”省级生态农业公司

4、支持媒体:温州都市报、温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

二、绘画主题

鸡年画鸡,五德呈祥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0日—4月30日

四、参赛对象及组别

全市少年儿童。分为:幼儿组(3-6周岁)、少儿组(6-12周岁)、少年组(12-15周岁),共三组

五、参赛要求

1、围绕比赛主题,独立开展创作。

2、参赛着者不得盗用、抄袭他人作品。

3、作品体裁自定,画种不限,彩色水笔画、油彩粉笔画、水粉画、中国画、版画以及速写、装饰画和儿童漫画等均可。

4、作品大小规格为4开(42X57cm),纸材可自由选择,中国画作品尺寸不大于4尺3开。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装裱。作品背后右下角要注明作者姓名、年龄、组别、题目、画种、所属学校名称或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无信息者不得参评。

5、参赛作品不退还,由“我的鸡笼”总部收藏,供鸡文化博物馆(筹)选用。参赛者视为同意此条款。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征集画作

参赛作品于3月31日前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南塘二组团13幢22楼220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洪秀青,电话:0577-88523770)。

第二阶段:专家评选

4月15日前,大赛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对全市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每组分别选出100名优胜者入围决赛。最终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胜奖40名,分别给予物资奖励,并由温州市美术家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

4月20日前,通过网络投票选出人气奖50名,给予物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阶段:作品展示

4月30日前,部分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温州都市报专版刊登,同时,优秀绘画作品还分期在“我的鸡笼”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予以展示。

第五阶段:免费培训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将派选专家为得奖选手进行免费培训,并选苗重点培养。


2017年3月8日

(此通知已在2017年3月8日《温州都市报》上刊登,现由温州市美术家协会授权本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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