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的,该次修订内容主要是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由1600元提高至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2018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18年工作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随后,财政部官员又提到要改劳动性所得为综合征收。
个税改革又一次引起全民大讨论,大家都在期待修改后的个税法模样,原以为2018年可以实现“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两项措施能通过修法确定,但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拟定的2018年法律案审议工作计划未见《个人所得税法》身影,仅在“预备审议项目”中列有《个人所得税法》。
可见,万众期待的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俗称起征点),2018年基本无望。

今年两会后,虽然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算是回应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加专项扣除,但该政策也仅是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算是为立法在做探索。
以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部分内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与中央有关方面的工作要点、计划相衔接,拟对2018年法律案审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2件)
1.监察法 (已通过)
2.人民陪审员法 (4月)
3.英雄烈士保护法 (4月)
4.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 (6月)
5.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 (6月)
6.电子商务法 (6月)
7.土壤污染防治法 (8月)
8.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8月)
9.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 (10月)
10.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10月)
11.法官法(修改) (12月)
12.检察官法(修改) (12月)
(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4件)
1.宪法修正案 (已通过)
2.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 (已通过)
3.刑事诉讼法(修改) (4月)
4.专利法(修改) (6月)
5.民法典各分编 (8月)
6.土地管理法(修改) (8月)
7.耕地占用税法 (8月)
8.车辆购置税法 (8月)
9.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 (10月)
10.社区矫正法 (10月)
11.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 (10月)
12.资源税法 (12月)
1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修改) (12月)
14.外国投资法 (12月)
预备审议项目
证券法(修改),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务员法、著作权法、职业教育法、森林法、个人所得税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档案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制定原子能法、出口管制法、密码法、期货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陆地国界法以及乡村振兴、农村金融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