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能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能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孚财税咨询
2018-04-11
2
导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




   问: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能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因此,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孚财税咨询
中孚瑞信税务师事务所官方公众号,致力于“财-税-法”一体化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税收策划、涉税鉴证、审计、专项咨询、常年顾问、专业培训等服务。
内容 343
粉丝 0
中孚财税咨询 中孚瑞信税务师事务所官方公众号,致力于“财-税-法”一体化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税收策划、涉税鉴证、审计、专项咨询、常年顾问、专业培训等服务。
总阅读430
粉丝0
内容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