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风险指引
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未按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及时入账
【风险等级】★★★
【风险描述】
企业会存在接受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捐赠的情况。对于接受捐赠收入,会存在不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及时确认收入,产生被税务机关加征罚款和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预计风险】
企业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就是确认接受捐赠收入的日期。企业可能会不及时确认这笔收入,从而产生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的风险。
【解决方法】
企业应当自行判断是否存在对外经营取得捐赠收入,若存在上述情形,企业对取得的收入是否已在税法规定期间及时确认收入,若是未及时确认收入,请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