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之后
新组或更名的机构陆续挂牌
2月23日、24日
又有7个新组建的机构挂牌成立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草原(地)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防风、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
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以及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牌子。


优化市财政局职责。
将市政府办公室的金融工作职责划入市财政局,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优化市商务局职责。
将市政府办公室的口岸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加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


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监督指导畜禽和渔业养殖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化产业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石化产业发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后
市委市政府机构47个
其中市委机构14 个
政府工作机构33个
在3月底前
市县(区)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