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花处处开,寿乡法苑别样红
一个地处偏远的基层法院
曾先后荣获过8个国家级集体荣誉
涌现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彭森同志……
“我们终于拿到了415000元的补偿款了,太感谢浦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了,为浦北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的高效便民点赞......”

2020年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上午,当事人陈某平带领亲属一行四人来到该院,将一面书写有“维权调解见效快,社会和谐民安泰”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赠送给该院,以表达自己对法官竭尽全力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这是该院创建文明单位与审判“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有速度、有温度的一个缩影。
文明,不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深植于浦北县人民法院每位干警心中。
该院以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为契机,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内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着力点,持之以恒地丰富法院文化氛围,使之成为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法院的谐发展的“引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使寿乡法苑的文明之花娇艳绽放。2019年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优秀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荣获钦州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总分第一名,2020年11月20日,该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再添新名片。
党建引领 深化文明创建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助推文明单位创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引领司法文明新风尚,使寿乡法苑的“文明之花”娇艳绽放,实现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两手抓、两促进。“法院文化也是一种战斗力!”该院优化资源,突出文化特色,巧打“廉政文化特色牌”和“文明单位创建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党建引领先锋行,文化建设耀天平,志愿服务暖人心,文明司法促和谐。该院紧扣发展大局抓文明单位,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之中,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司法质效跑出“加速度”,实现了法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如该院立案受理的浦北县龙门镇某建材城申请执行黄某货款纠纷案,“云执行”送来及时雨,入选广西法院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 服务关注民生
“没想到网上立案这么方便,都不用去到法院就可以立案,省去了奔波之苦,谢谢你们,你们这个便民措施真周到,你们的服务真贴心!”刚刚收到广西电子法院系统案件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当事人王某就高兴的打电话给该院立案法官,感谢地说道。
该院树立“以人为本、便民诉讼、文明司法、热情服务”的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开拓亲民、便民、利民的新思路。接待时态度热情亲切,举止文明得体,体现司法文明,让每位来访者走进法院即能接受到周到、热情、耐心、细致、文明的服务。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查询咨询、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材料转收、信访接待、判后答疑、收结诉讼费用等事项能够在中心完成,办事效率和办案透明度明显提高。依托“智慧法院”打造法院文明宣传的“一线二网二微四平台”,丰富司法公开内容,让来访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塑造良好司法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活动载体 丰富文明内涵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该院注重突出法院特色,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有效激发创建活力。
值守路口、社区排查、疫情一线……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过程中,该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学雷锋、文明交通、无偿献血和献爱心捐款等活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党员志愿者分赴社区、村委日夜值守,举党旗、亮党徽,战一线、当先锋,用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为更好地服务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该院志愿者服务开展清洁家园共建共治文明城市,开展共建共治小区助力城镇品质活动,切实提升社区的居住环境和文明程度。
“文明单位创建,让法院大院整洁优美、花香鸟语、绿草如茵,文化氛围浓厚,文明新风洋溢,处处呈现着面貌新、气象新、作风新、队伍正”。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钟宪林很有感概地说。
文明提升无止境,深化创建不停步。该院广大干警纷纷表示将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并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持续巩固和提升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努力为在建设壮美广西和实现钦州市“港、区、产、城、人”五篇文章美好愿景中增光添彩!
来源:市文明办 通讯员 吴海 李婧婧
编辑:李书文、卢宝琳、陈娜 曾柳霞(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