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举报,称在钦州市老城区中山路有人擅自破坏市政道路人行道上的挡车柱,请派人处理。案情就是命令,市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后,对破坏市政道路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高度重视,要求从速立案、严厉惩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支队第一时间联合公安、街道办等部门迅速行动,赶赴案发现场,依法组织查处。

经查,破坏拦车柱的涉案人员是在中山路附近经营药品的负责人黄女士,为图方便运送货物,在非通行时间段未经允许擅自将市政公用设施拦车柱破坏,便于车辆自由通行,扰乱景区交通管理秩序,存在安全隐患。黄女士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黄女士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违。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向黄女士下达《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被破坏的市政挡车柱恢复原貌。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黄女士的违法行为处治安拘留5日。事后,黄女士对自己图一时方便的违法行为追悔莫及,答应立即修复被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表示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不再重犯。

“钦州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中山路骑楼作为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属AAAA级景区,是我市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游客必到的打卡点。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爱护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保护好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生态、有序、安全”的江海宜居城市环境,为创建文明城贡献应有的力量。
来源:钦州城管执法局
编辑:李书文
校对:叶婷婷
审核:关家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