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市推荐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和
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暨
评选表彰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
活动公告
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群众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23〕4号)以及《钦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及宣传管理办法》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于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底开展推荐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暨评选表彰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推荐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暨评选表彰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文明办,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新闻界代表和各界群众代表组成。
二、奖项设置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
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及
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均分为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
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
孝老爱亲模范等五类
根据自治区要求
我市推荐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
为每类1名,共5名
(其中1-2名为参评
全国道德模范重点推荐人选)
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
拟评选每类2名,共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在钦州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未尽事宜
请联系市文明办
联系人及电话:
张璨璨
0777—2869022、18307777836
通联地址:
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兴业路金湖国际大酒店后停车场森林公安三楼钦州市文明办
电子信箱:
qzsccb003@163.com
附件:
1.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表
2.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3.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表(5类分表)
4.第五届钦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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