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与卢森堡进出口总值90.52亿元人民币,增长69.7%,卢森堡列中国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下同)第143位,较2024年上升8位。
2025年中国向卢森堡出口65.73亿元人民币,增长112.4%。
2025年中国自卢森堡进口24.8亿元人民币,增长10.7%。
2024年,进出口总值53.35亿元人民币,增长5.8%,列第151位。
2023年,进出口总值50.43亿元人民币,下降10.8%,列第149位。
2022年,进出口总值56.89亿元人民币,下降50.5%,列第146位。
2021年,进出口总值119.89亿元人民币,增长41.6%,列第117位。
2015年11月1日起,卢森堡作为欧盟成员与中国海关实现AEO互认。
现行有效海关企业管理与AEO认证政策全收录(更新至2025.8.1)
2021年12月1日起,海关不再对输包括卢森堡在内的欧盟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卢森堡的牛及其相关产品和反刍动物源性饲料因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疫情,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因蓝舌病疫情,禽类及其相关产品因新城疫疫情,被禁止输入我国。
2025年12月前,卢森堡的牛精液、牛胚胎、羊精液、羊胚胎因施马伦贝格病疫情被禁止输入我国,其后,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发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删除了对包括卢森堡在内的12个国家的相关动物产品因施马伦贝格病疫情的禁令。
按照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卢森堡,英文名称:Luxembourg,阿拉伯数字代码:308,三字符字母代码:LUX,两字符字母代码:LU。
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2018年7月1日起,对卢森堡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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