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
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等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在内容上
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
宪法比普通法更加严格。包括制定机关和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我国现行宪法结构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自颁布以来,1982年宪法历经五次修改,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最近的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这五次修订,都印证着时代的进步,丰富完善了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权保障等内容。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
7.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受保护权。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
1.对于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
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对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
“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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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科 马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