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沈阳新建“电子警察”125处。其中于洪区4处,沈河区2处,铁西区2处,皇姑区18处,辽中区99处。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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