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沈阳试点推行车辆转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沈阳有三处地点可以办理,分别为金宝台、北一、中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跨辖区转移登记放管服便民举措,与传统业务办理模式相比,体现出以下几方面优势:
1、申请方式多样。以往群众办理机动车跨区域转移登记业务,需要在转出地提出申请。跨省通办后,现车主可自主选择三种方式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一是在转入地交易,向转入地车管所提出申请;二是在转入地交易,通过交管12123提出申请;三是在转出地交易或因其他原因发生物权转移的,向转出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2、办理流程简化。以往办理跨区域转移登记,需要群众在转出地进行车辆查验、资料审核、提档、申领临时号牌,再到转入地进行环保尾气检测、车辆查验、资料审核、拍号、制作牌证。跨省通办后,现车主可直接将待转移车辆开到转入地办理,取消了转出地一系列环节,实现一次查验、一次审核,进一步简化了业务流程。
3、工作效率提高。由于转出地的办理环节取消了,转出地档案审核、提取、邮寄的环节也随之取消,有效缩短了业务办理周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办理跨区域转移业务的体验感。
4、档案传递高效。以往办理跨区域转移登记业务,需要转出地审核提取纸质档案,通过邮寄方式传递到转入地车管所或业务办理网点。跨省通办后,纸质档案留存在转出地车管所,转出地制作电子档案传递到转入地,既快捷、又安全。

另外,6月1日全国20个试点城市先行开通跨省通办;9月1日全国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推行;明年6月份全国全面推行。
来源:沈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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